作品状态:连载;字数:151.4万
简介:
这是群星闪耀的时代,名士风度,诗酒风流。 这是最黑暗的时代,命如草芥,尸山血海。 漫漫长夜,谁是带来光明的那道光?沉沉大地,谁是拯救万民的救世主? 王与马共天下,我与谁共天下!入坑指南:
“那韩庸是少家主的人,韩庸的妹妹,是少家主的侧室。嘿嘿,他们不放心老夫啊。家主和少家主让韩庸来我南宅做管事,便是要时时刻刻盯着老夫,找老夫的把柄。名为帮老夫处理事务,实则是个眼线罢了。”顾谦轻声说道。
李徽更加瞠目结舌。半晌皱眉道:“东翁既知其身份目的,为何还留他在身边?”
顾谦冷笑道:“老夫当如何。难不成撕破脸么?置门户大计于不顾么?老夫若能不顾一切,便不会委曲求全至今了。若老夫不顾门户之计,令顾氏彻底衰微分裂,老夫如何对得起顾氏祖宗?如何对得起他们百余年来呕心沥血成就的家族基业?老夫岂不成了顾氏不孝子孙了么?有人可以不管不顾,但老夫不能。哎,这或许便是老夫的弱点吧,他们知道老夫的弱点,拿捏了老夫的弱点啊。”
展开剩余98%李徽缓缓点头,顾谦正是为了顾氏大局着想,才装糊涂,不让矛盾公开化。顾氏家主顾淳和少家主顾琰正是看出了这一点,利用了这一点。
“可是,这和在下有什么关系?”李徽皱眉问道。
“呵呵,你还不知道,你坏了他们的大事呢。那一对父子,无时无刻不在思量着找老夫的错处,夺回老夫对庄园的经营之权。但他们又不能公开这么做。此次吴郡大旱,正是一次绝好的机会。早情一旦造成庄园减产绝收,他们便会将此事算在老夫头上。便会告诉其他族人,是老夫经营不善,未能未雨绸缪,导致重大损失。借此便可以逼得老夫交出庄园经营之权。这样一来,老夫和晋陵堂兄那一支便丧失了在家族的话语权。他们便可以不用再听我在许多事上和他们唱反调了。然而,你帮老夫解了燃眉之急,又成功预测了飓风大雨的来临,让他们的算盘落空。他们岂不恨你入骨?他们动不了老夫,便拿你撒气。抓到你一点错处,便将你往死里整。这便是原因。”顾谦冷笑道。
李徽头皮发麻,自己无意间居然卷入了顾家内部的纷争之中。顾家家主和少家主想要全盘接管顾家所有的产业,碍于之前妥协的协议,不能公然为之,想要利用顾谦的失误让顾谦引咎退让。
自己好死不死为了能立足跑去毛遂自荐,帮顾谦解决了旱灾造成的难处。结果便成了他们的眼中钉。韩庸估摸着一直盯着自己寻找机会。上次的明戒堂,今日的丝帕事件都是要置自己于死地的。
上次明戒堂的事件,自己算是运气好,预测成功。老天爷及时帮忙解困。今日之事,顾谦及时解困。本来李徽还对顾谦今日在前厅训斥大公子顾昌的话感到诧异。顾谦训斥的话几乎是毫不留情面的,令人颇感意外。但在听了顾谦说出这些内情之后,李徽丝毫也不感到意外了。顾谦定是知道他们的意图,所以把话说的狠些,这才让顾昌和韩庸不敢造次。
李徽同时也为自己捏了一把汗。好在自己当时嘴巴咬得紧,没有透露半个字。否则私闯内堂的事情成为事实,哪怕确实是帮顾青宁做事,得到顾青宁的邀请,那也会说不清楚,道不明白。那样的话,事情会再一次捅到顾淳那里,到那时怕是顾谦也没办法护住自己了。
“在下…在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在下万万没想到,这其中居然有这么多的隐情。我现在心里很是纷乱。东翁,在下有些六神无主了。”
李徽并非矫情,他确实心中有些慌乱。自己可没想到会搞成这样。自己只是借助顾家之力谋得发展,可没想着沦为顾氏两脉争斗的焦点。那还发展个屁?
如此看来,自己在顾家怕是待不长久了。屋子里两只大象打架,自己偏偏就在屋子里,而且是其中一只大象的眼中钉,岂非迟早被踩踏至死。
《代晋》
第二本:《西域第一都护》作者:天地飘鸥
作品状态:完结;字数:23.9万
简介:
小说主要讲述了西汉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凭借自己的骁勇善战与聪明才智护送公主迦罗回大宛的英雄救美的传奇故事。大汉边军军侯郑吉奉命护送大宛公主归国,遭遇匈奴骑兵劫杀,袍泽尽没。他孤身一人保护公主杀出重围,诛狼群、搏神熊、斩水怪,一把吞雪刀,万里天山行,名扬西域。归国途中,计斩马贼蓝胡子,解危须城之倒悬,威震大漠。后逢长安乱,拔刀诛暴逆,一鸣惊人。南道诸国叛汉,郑吉临危受命,出使西域——夺扜弥,取于阗,袭龟兹,摧锋于正锐,挽狂澜于极危,大破诸国之兵,扬汉威于塞外,为后来他纵横西域,镇抚诸国,成为西域第一都护奠定了基础。入坑指南:
郑吉的目光落到那人肩头的剑鞘上,说是剑鞘,其实是两张木片外面裹缠了布条而已,看起来寒酸之至。
郑吉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寒酸,瞳孔微缩:“青蚨剑?”
冯无疾眸现异色,微讶道:“郑军侯识得此剑?”
“青蚨出,鬼夜哭,此语传遍大河上下。这么多年,冯大侠的剑下又添了不少孤魂吧?”
“不多,加上你才满半百之数。”
“传闻青蚨剑下不死无名之辈,这么说倒是郑某高攀了。可惜郑某只有一个脑袋,送给你们谁好呢?”
郭信大笑:“这个不须烦忧,你接得我一刀,郭某转身就走。”
郑吉也笑起来:“郭大侠有陇西第一之誉,这一刀不太好接啊。”
郭信缓缓握住刀柄,众人霎时如置冰窖,连肌肤都隐隐生疼。
好可怕的杀气!
众人无不惊悚,陇西第一刀果然名不虚传!
郭信冷冷道:“拔出你的刀!”
郑吉没有动,眯起双眼。
怒意浮现,郭信声音更冷:“没人敢空手接我的刀,你这是找死!”
虎蛮不由自主抓起大弓,指骨节节青白。
一寸刀芒出鞘,众人耳边似乎响起风雷之声。
郭信一步踏出,恍如巨象踩落,地皮陡震,酒铺无风自颤。
众人骇异,不是郭信的步子多么沉重,而是刀意凝聚,重逾千斤。
又一步踏落,一线刀光乍起,初似淡淡萤火,继而如煌煌大日,从九天飞撞而下。虚空破碎,神魔湮灭,天幕被生生割裂开来。
这一刀,一往无前,千军辟易;这一刀,身前无人,气吞如虎。
刹那间,郑吉被炫目的刀芒淹没,刀气沸腾如海。
众人手脚冰凉,惊骇欲绝,没有人认为郑吉还能活下来。
虎蛮双目通红,虎跃而起,手中大弓发出刺耳的咆哮,箭簇指向郭信——他能不能活下来不重要,谁杀郑吉,他必杀之。
郑吉以刀为鼓,以指代槌,一指疾出敲在刀锋上,天鼓雷鸣。
郭信承受不住刀上巨力,向后飞退,两脚将地面犁出一行深壑。
这一刀接下了?众人瞠目结舌,犹如活见鬼一般,这也能行?
虎蛮松了一口气,崩紧的野牛筋弓弦缓缓复位。
《西域第一都护》
第三本:《暗战》作者:赖继
作品状态:完结;字数:15万
简介:
解放战争后期,中共潜伏人员苏小白打入国民党保密局天津站,周旋于敌人之间。随着国共决战在即,双方情报暗战进入白热化,中共启动绝密级行动任务,代号“雷音”,同时授命苏小白利用在天津站内的条件对情报进行保护。由于叛徒出卖,苏小白身份暴露,情报传递陷入困境,“雷音”同志舍生成仁,在牺牲前留下疑难密码,将情报隐藏到弘一法师的一个曲谱中。为挽救局势,苏小白和他的联络员需要在3日之内完成一个高难度任务:躲避王牌特工的追杀、推理案件真相,破解多重密码并将情报送回组织。二人历经三日追凶的各种惊险,终于挖出叛徒,并获得情报,却发现这个密码是一个谜中谜,从头到尾都陷入了和变节者有关的骗局中。入坑指南:
苏小白道:“清溪,你知道吗,刚才和郑忠国缠斗,我脑中飞速转过一个念头。”
李清溪问道:“是什么念头?”
苏小白道:“有些事,有可能我们所看到的,只是表象,就像郑忠国,我潜伏多年,与他共事,从来不知道他竟有如此身手,我还以为他只是一个籍郭长天宠爱上位的草包,谁知我险些栽在他手里,我相信,刚才的手雷,应该也难不倒郑忠国。”
李清溪不解道:“你是说……”
苏小白边走边道:“越是看起来清晰的事物,越是可能迷惑人的双眼,我们手上的诗集,恐怕不是隐形墨水那么简单。”
李清溪道:“你是说……诗集只是我们所看到的表面现象?”
苏小白道:“对。弘一法师逃禅归真,不就是提醒我们,不拘世俗与表象吗?半截书册用隐形墨水显字,告知我们要来寻这本诗集,如果这本诗集再用隐形墨水的把戏,岂不是太无趣了吗。”
李清溪大惑不解道:“那照你的意思,这本诗集里面没有再藏字了,对么?”
苏小白眼中放光,一字字道:“对,诗集里的这首《归燕》的汉字内容,就是我们看到的‘表象’。”
李清溪被他说得一头雾水,只等他接着说下去。
苏小白拿出诗集、字画、半截书册,缓缓道:“我们循着半截书册上的残缺诗句,找到这本诗集,这首诗集中抄录的这首《归燕》,字迹和半截书册上一模一样,我们才会误以为这本诗集也隐藏着别的文字……”
他指着字画,说道:“你看,大师不是提醒我们‘内外清净,菩提之因’么?抄录的‘文字’只是‘表象’,实际上,抛开这些‘文字’来看,这根本就不是一首诗!”
李清溪几乎要屏住了呼吸。苏小白激动道:“你知道吗,弘一法师出家前,是为数不多的西洋音乐家,他还为西洋音乐传入我国作了杰出贡献。他不光是诗人、高僧、书法家、戏曲家、篆刻家、教育家,还是一名擅长作词作曲的音乐家。”
《她马甲一掉,全球都轰动了》 作者:梦柠简介:养在河坝村的苏家大小姐回来了。人人都说她只有初中文凭,是粗俗土气的村姑。谁知道京都大学的两大教授上演抢人大战,医学天才是她,古琴传承人是她,黑客大佬是她,著名服装设计师是她......多重马甲被爆,各行各业的大佬跟在她后面,虚心求教。众人:咦!这不是我偶像吗?这不是我想偷回家的别人家孩子吗?这不是我妈让我学习的榜样吗?他是京都权贵霍家继承人,京都世家千金都想成为霍少夫人,奈何传闻霍少除了工作谁也不爱。哪知对她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想拐回家当老婆。
入坑指南:
河坝村。
盛夏,晨雾慢慢褪去,东方出现璀璨的光。
几条小木船穿梭在荷花塘中,孩童的嬉闹声回荡在湖中。
远远就能看到湖中央一抹倩影,乌黑的秀发用木簪子挽起,身穿杏色的棉麻无袖长裙,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臂。
她微微偏头,晨曦照在她不施粉黛的脸上,楚楚动人。
“苏老板,你家来人了,好几辆车呢!下来一群卖保险的。”
村口的李大婶扯着嗓子喊道。
采了一瓶露珠的苏蔓划着小木船往岸边走。
“李大婶,谢谢。”
苏蔓不慌不忙的往家里走,远远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大g。
“那个穿人字拖的是小哑巴吗?”
苏皓不自觉地伸长脖子,疑惑地问道。
不远不近的石子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走过来,长裙随风飘逸,娉娉婷婷。
“小少爷,那是你姐姐。”
苏管家纠正他,苏皓微微耸肩,又跑到雅藏轩门口的阴凉处。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他妈亲生的,让他来接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以表尊重。
自古正妻的孩子,哪一个会待见妾生的孩子。
不过他这个姐姐,虽说是个乡下土妞,但看起来像民国的大小姐一样,温婉娴静。
最重要的是身材好,气质好,长得漂亮,比苏芸那个京大校花好看多了。
苏家,不得安宁咯!
苏蔓走到雅藏轩的门口,没有看那一群人一眼,打开门走了进去。
“赶紧的,开空调。”
苏皓脱下西装外套,一边扇风一边急躁地说。
苏蔓打开风扇,抽出纸巾,轻轻地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不是吧!你这破店,空调都没有。”
“不对啊!我都看到空调外机了。”
苏皓找到遥控器,打开空调,像个大爷一样坐在木质靠椅。
“大小姐,我是苏家管家,是来接你回家的。”
苏管家苍老的脸挂着慈祥的笑,“这是你弟弟苏皓。”
苏蔓用露水泡茶的手一顿,微微抬头,看向苏皓。
弟弟!
她倒是有一个弟弟,可惜出生就夭折了。母亲因为受不了大儿子失踪,小儿子又夭折,从医院的顶楼一跃而下。
那年她六岁,亲自采了妈妈最喜欢的黄玫瑰,刚走到住院楼门口就看到鲜血淋漓的妈妈躺在脚边。
黄玫瑰洒落一地,她的泪水也一样。
第二本:《下山后,我在民政局门口闪婚京圈太子爷》 作者:一枕春酲
简介:师傅说正缘到了,让沈初棠下山结婚,结果没有想到被绿了,一气之下随便去民政局门口找了个帅哥,扯证结婚做个饭搭子各过个的。原本以为对方只是一个网约司机,结果没有想到对方正是陆家掌权人陆北秦,端着一副清绝矜贵的皮囊,只手遮天,脾性阴鸷,手法嗜血杀伐!
一天,沈初棠拿着他手机投屏看电影,结果一个聊天框蹦了出来:我怀孕了。 陆北秦难得一见紧张了,可是沈初棠比他还紧张,这样不作,有钱有颜的饭搭子去哪里找?于是,在陆北秦要开口前,沈初棠小声商量:“那啥,我去给妹妹伺候月子?”说完,陆北秦眼睛都红了!沈初棠暗暗欣喜,你看,他感动了!下一秒,陆北秦一把将人压在沙发上,红着眼质问,“沈初棠,你有没有心!”……
结婚那天,全球五百强制药企业总裁,新生界医学界代表人物,最强外交官,精英律师……都来了,他们身穿西装打领带,手捧鲜花,挡在门口大喊:小师妹,我们送你出嫁!
入坑指南:
一个月前,师傅语重心长的把她叫到跟前,说她命中有一劫,需要贵人相助才能逢凶化吉,而且她红鸾星动,正缘出现,于是师傅便让她下山一块处理。
此时的沈初棠在心里想着,该不会师傅说的劫难,是她的烂桃花吧?
不然怎么下山就被绿了?
沈初棠试着给师傅打电话,“师傅,我下山之后看到有些老花镜不错,要不要给你买一只?”
师傅一听就听出了她的想法,“我告诉你,我就算老花眼,我也不能看错你的红鸾星,没解决好山下的事情就别回来了!”
被挂断电话,沈初棠嘟囔着,“结婚就结婚,谁怕谁?”
来到民政局门口,沈初棠开始琢磨着是催眠工作人员搞到结婚证快,还是去偷一本比较快,结果就听到一阵声音传来。
“先生,听说原本和您领证的小姐得知您在外面的传闻,以为您真的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半夜跑了,你看,我们先回去吧。”
沈初棠没听清楚,只听到对方说什么“半夜跑了”,看来也是和自己一样扯证当天遇到麻烦的倒霉蛋。
她转身看去,就看见一个父亲年龄的人正对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说着什么。
沈初棠上前,笑着问道,“哥们,你新娘跑了呀?”
张伯厉声道:“不得无礼!”
沈初棠只感觉到一股压迫感的寒意从头顶袭来,抬头,就看见一张帅的人神共愤的俊脸撞入眼中。
男人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进的危险气息,神情淡漠,眼窝深邃,眉骨冷冽如刀锋,过分英俊的脸上却覆盖着一层骇人的冰霜。
“不就是跑了个新娘,不用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其实没什么丢人的,我的前领证对象还在洗手间和别人干柴烈火呢。
不如,我俩干脆领证吧?大家一起做个合适的饭搭子,以后我也罩着你,三个月后,大家好聚好散,如何?”
第三本:《秦爷怀里的真千金她从乡下来》 作者:竹报平安
简介:她,是京城黎氏财团千金小姐,在乡下生活十五年......回归黎家,众人都说她是村姑,是草包,且看她如何打脸众人。国际知名设计师、名校教授、金融大佬、医学大神......众人,惹不起,惹不起!他,是华国首富,是无所不能,及其神秘的总裁大佬......众人都说他手段毒辣,冷血不近人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还没遇到温暖他的阳光!
入坑指南:
萍溪村。
没有想象中小山村的泥土地、瓦片房。取而代之的是平整的沥青路、一座座精致小别墅、极富设计感的木屋。
幽静的山脚下,一座新中式庭院映入眼帘。
简约雅致的外立面,富有格调的内庭结构,品味十足的园林景观,文雅精巧不乏舒适,古典现代相融合。
有谁能想到,这座庭院一砖一瓦的设计是一名未满桃李年华的姑娘。
庭院中。
一名长着稚嫩脸庞的男孩一脸惊讶的说:“我去,这不会就是书上所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吧!这里不会有什么隐世大佬吧?”
他正是京城黎家三房的小儿子黎央。
从下车到现在一个多小时,东摸摸西摸摸,好奇得不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哪个旮沓里出来的。
“大哥,青儿姐姐不是说农村破烂不堪,农民吃了上顿没下顿,个个饿得面黄肌瘦,哪还有建别墅呢,这别墅这庭院,可比我们黎公馆还要好看呢!”
到底是13岁的孩子,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央儿,坐下,休的无礼。”
黎家大少黎安打量着庭院四周,内心也起了些许疑惑。
对着杨叔问道:“杨叔,黎初妹妹大概还有多久回到?”
话音刚落。
庭院的木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
一抹高挑的身形逆着阳光而来,聘聘婷婷,仪态万千。
待人走近。
“我的妈、妈、妈妈啊!我看到仙女了!”
黎央毫无掩饰地喊了出来。
黎安此时也着实被惊艳了一番。
“妹妹,你是黎初吧,我是你大堂哥,黎安,你还记得我吗,你5岁生日那天过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
黎安盯着黎初,刻意掩饰着自己内心的波澜,14年了,终于又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妹妹。
好想给眼前的人一个久违的拥抱,告诉她我好想你,却克制住自己的双手,紧握双拳,眼眶逐渐模糊,但终还是忍住了。
“嗯,记得!”
黎初淡淡的说了一声。
黎安看着黎初,心里感叹着纵使京城群芳竞艳、百卉争妍,就连黎青、楚梦怡这种京城数一数二的名媛美女都远比不过眼前的人儿。肤如凝脂、美目盼兮、远山芙蓉、国色天香......这些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貌。
没有繁琐的打扮,一身最简单的牛仔裤加白色短T帆布鞋,穿出了时尚别致。
真好,这是他的妹妹,他们家基因真好!
《末日蟑螂》——多少人的末世入坑第一本!
毫不夸张,我身边至少一半人看末世文,都是从《末日蟑螂》开始的。主角张小强不是啥大佬,就是个普通宅男,末世刚开始的时候,为了一颗白菜都得拼命——这种接地气的“惨”,比那些一上来就开挂的爽多了!
后来他一点点攒实力,身边慢慢聚起一群追随者,从求生存到当强者,全程没咋开金手指,全靠硬拼和脑子。最绝的是末世的真实感,饿肚子、抢物资、人性的好与坏,写得特别透,草根逆袭的爽劲儿更是没话说,没看过的一定要补!
2. 《末世大回炉》——重生+系统,爽点全在料敌先机
这本的设定我超爱!主角重生在末世爆发前一天,还带了个回炉系统,等于手里攥着剧本玩末世。别人还在慌慌张张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囤物资、练能力了。
最戳我的不是系统多厉害,而是主角的智商——他特别冷静,甚至有点漠视人性的清醒,不管遇到啥危险,都能提前算到,处处料敌先机,好几次眼看要输了,都被他硬生生扭转战局。情节里全是惊喜,根本猜不到下一步,越看越上头!
3. 《第一序列》——肘子的封神作,高燃名场面太多了!
肘子写末世是真有东西,《第一序列》直接把他封神了。背景是核战后的废土,壁垒里的贵族垄断资源,外面的流民只能在荒野里挣扎——这种贫富差距下的冲突,看着就特别有张力。
主角不靠武力,靠的是精神意志当武器,一边在流民里找活路,一边还要跟人工智能、财团的阴谋周旋。里面高燃场面太多了,比如主角硬刚贵族的时候,还有那些让人记一辈子的名台词,比如“毕竟还要大惊喜的事儿”,看完满脑子都是太爽了!
4. 《我在末世有套房》——双穿设定,爽感直接翻倍!
这本当年火到被说预言家,设定太绝了:主角能在末世和现代之间来回穿!想想看,用现代的方便面、药品,去换末世的废土科技;再把末世的科技拿到现代创业,一步步建商业帝国——这操作,谁看了不喊一句“会玩”!
没有啥苦大仇深,就是纯粹的爽:现代囤货、末世换科技、回现代搞钱,全程顺风顺水,还能顺便在末世帮点人。不想看太压抑的,这本绝对合适,爽感原地翻倍,看完心情都变好!
5. 《黑暗血时代》——断更4年,依然是末世文的白月光
虽然这本已经四年没更新了,但说起末世文不提它,总觉得少了点啥。它不是那种爽文,而是真的写出了人类在末世里的挣扎——黑暗、绝望,还有藏在缝隙里的一点点人性。
里面对黑暗中的人性描写太戳人了,有背叛也有守护,有自私也有牺牲,看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但又忘不了。哪怕没更完,也值得一看,毕竟能让这么多人记这么久的末世文,真的不多。
6. 《狩魔手记》——烟雨江南的巅峰,末世文的标杆!
烟雨江南是老作者了,《狩魔手记》绝对是他的巅峰之作,也是很多人心里的末世文标杆。背景是核战后的辐射废土,秩序全没了,弱肉强食是唯一的规则。
主角从一个荒野弃儿,慢慢变成能在废土里横着走的超级生命,全程写得特别细腻——辐射的痛苦、进化的挣扎、和其他变异生物的对抗,还有人性的变化,都特别真实。作为老牌作者的手笔,质感完全不一样,想读有深度的末世文,选这本没错!
7. 《末日刁民》——代入感拉满,底层逆袭太上头!
主角前期就是个无钱无证的小混混,没啥远大理想,末世一来,要保护兄弟和女人,才硬着头皮站到最前面。这种“为了身边人而变强”的设定,代入感真的绝了!
从底层一步步往上爬,没什么高大上的理由,就是想活下去、想保护人。而且情节里的小细节特别到位,连卖报小郎君都得说句服。喜欢接地气逆袭的,这本别错过!
8. 《全球冰封:我打造了末日安全屋》——600万读者追更,爽到不管不顾!
最火的时候,追这本的读者据说超过600万,为啥这么火?因为它够爽!别人在末世里饿肚子、躲危险,主角直接掏空超级商场,把价值百亿的物资囤进安全屋——这操作,谁看了不羡慕!
没有弯弯绕绕,就是纯粹的“囤货+苟住+变强”,看着主角在冰天雪地里吃热饭、用好物,别人却在外面冻得瑟瑟发抖,爽感直接拉满,解压又过瘾!
9. 《末日:我打造了无限列车》——近几年的黑马,越看越上头!
这本是近几年少有的末世黑马,开头看着像小白文,没抱啥期待,结果越看越香!主角把一辆重型燃气机车,改成了带巨多车厢的钢铁巨兽,在末世里横冲直撞,那感觉,跟看《雪国列车》似的,特别带感!
没有复杂的阴谋,就是一路升级列车、收集物资、救队友,看着列车从简陋到豪华,从一个人到一群人,那种把家安在列车上的安全感,还有碾压敌人的爽劲儿,越看越停不下来
《卡徒》—— 卡牌流的开山祖师爷
说它是卡牌流的巅峰,没人敢反驳吧?能量卡能炸山,拟态卡能变兽,数字卡能搭出一整个世界的运转逻辑。更绝的是“卡影”“卡械”“卡修”这些设定,环环相扣,把一个架空世界的细节填得满满当当,读起来就像亲眼走进了那个卡牌满天飞的世界。开山即巅峰,想象力至今震撼!
2. 《长生不死》—— 运朝流的封神之作
在修仙文还扎堆写打怪升级时,这本书直接跳出了套路:修行不光靠自己打坐练气,还得靠王朝气运!主角一边搞权谋,一边攒国运,和智商逆天的配角斗智斗勇,跟时代最顶尖的圣人抢气运。那种“一人兴国,国运养人”的设定,当时觉得太新鲜了,原来修仙还能这么玩?难怪能成为运朝流的开山标杆,实至名归。
3. 《莲花宝鉴》—— 最憋屈又最爽的逆袭
谁能想到,一本修炼功法能把主角逼到这份上?主角被迫练了个堪比“葵花宝典”的《莲花宝鉴》,每天都活在“下一秒可能被割唧唧”的恐惧里,只能靠积德行善续命。结果一边行善一边打脸,前一秒还在帮老太太过马路,后一秒就把反派按在地上摩擦,这反差萌当年圈了多少粉?作者凭这一本直接封神新人王,不是没道理。
4. 《希灵帝国》—— 第一人称硬科幻的破壁之作
第一人称小说很容易写崩,但这本是例外。前50章慢慢铺设定,看得人有点懵,结果50章后直接原地起飞!主角从一个平平无奇的宅男,突然成了宇宙级帝国的继承人,打穿热血动漫世界,征服诸天万界,一路骚操作不断。
5. 《阳神》—— 黄金时代的月票收割机
在《斗破》《凡人》神仙打架的年代,这本书能霸榜月票榜八个月,凭的就是一个“爽”字。没有废话,上来就是干:神通法宝华丽到炸,肉身对决拳拳到肉,主角一路升级像开了倍速,人称“吃人流”,但就是让人看得热血沸腾,从头到尾一气呵成。
6. 《儒道至圣》—— 把诗词写成武器的奇书
十年前的“文抄公”文,能写出千万人追更、百盟争霸的场面,全靠一个神设定:读书人以诗词为剑,写首《静夜思》能驱蚊,来篇《满江红》能斩妖!把儒家文化和华夏诗词融得又合理又热血,看主角用“先天下之忧而忧”怼翻反派,用“人生自古谁无死”破阵,这脑洞,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惊艳。
7. 《琥珀之剑》—— 琥珀流的天花板
重度游戏宅穿越进自己玩过的游戏里,带着游戏记忆,在熟悉又陌生的世界里当新职,一边冒险一边改历史,在阴谋里摸爬滚打,从菜鸟长成大佬。最妙的是作者对游戏设定和世界观的深挖,懂行的读者看了全是彩蛋,不懂的也能被热血剧情勾住。
8. 《神游》—— 修仙界的一股清流
快二十年了,还有人在反复刷这本书,凭什么?因为它的修炼体系太反套路了。别的修仙文喊着弱肉强食,它偏说“讲因果就不能乱杀生”;别人靠大神通搅乱世俗,它强调“有本事也得藏着,别轻易扰了凡人”。玄妙又接地气,看腻了打打杀杀?这本绝对能让你换个心情。
9. 《奥术神座》—— 用公式怼翻魔法的狂想曲
乌贼的脑洞一直是网文圈的驰名商标,这本书更是把理科浪漫玩到了极致。主角穿越到神权统治的世界,偏要搞奥术,跟宗教抢地盘,跟魔法界掰扯科学原理。宗教迫害、学术垄断、魔法与奥术的碰撞……看得人一边拍桌“还能这样?”,奇奇怪怪的知识增加了,但就是停不下来!
10. 《长生界》—— 东哥想象力的巅峰之作
最后的压箱底必须给“红毛怪”的《长生界》!网文圈天才多,但能把想象力玩得这么野的,东哥算一个。从退婚开局到通天彻地,从主神到神王,设定一个比一个炸,剧情反转比过山车还刺激。 根本控制不住想熬夜看的手,上头,太上头了!
《吞天至尊》作 者:我吃蕃薯
简介:
红尘如炼狱,众生皆蝼蚁。就算是蝼蚁,也敢把天吞。入坑指南:
浩劫降临,整个大陆再度的卷入战乱纷争之中,战乱一起,孤魂飘荡,平添无数孤儿寡母,千万家庭支离破碎。民不聊生。
神仙,重新的成为了人们渴望和平的一种象征和寄托,青霞山上有神仙,神仙慈悲救万民。在大康国,流传着一个这样的传说,而凡是大康帝国之民,皆供奉青霞山为神山,青霞老祖为神仙。而青霞山的周围,也鲜有的没有被战火所点燃。
“佳哥哥,我们爬到山上真的有神仙给我们大白馒头吃吗?”青霞山高万仞,一条陡峭的山路直通山顶,两边万丈深渊,下方雾气缭绕,让人看不清这山路两边的深渊到底有多深,反正扔一个石头下去,听不到回声。
在这崎岖的山路上,就算是大人小心攀附,也是心惊胆战,胆小之人根本爬不上几里的山路。可是,此时那崎岖的山路上却有两个面黄肌瘦的小孩在艰难的爬行着。
小女孩在前爬着,后面的是一个年龄大点的男孩在托着小女孩往上爬,两只手都已经因为扣石头,手指磨破,鲜血沾染了旁边的石头上,颜色是那么的红颜。
小男孩却咬紧牙关,并无丝毫气馁,好似那露出鲜肉的伤口不是在自己的手上一般,对着那旁边棱角分明的石头依然紧扣着,另一只手和双脚支撑着整个身躯,还有托起上方那比自己小几岁的妹妹。
“妹妹,只要我们爬到山上,就有神仙来给我们送吃的,送穿的,还有,我们的父母也会出来见我们。”
“那好呀,哥哥,我们赶快爬,我好饿啊,也好想爹娘啊。”天真的小女孩信以为真。
“嗯,赶快爬,哥在下面托着你。”哥哥在此的坚定的点了点头,用力托着上面的妹妹往上爬。
烈阳已经隐进云雾之中,二人已经不知道爬了多高。山风呼啸吹来,寒冷非常。
“哥哥,这个山有多高啊,怎么还是看不到山顶啊,我都没力气了。”
“妹妹,山有多高哥不知道,哥知道一定把妹妹送到山顶,妹妹再坚持一下。”下方的哥哥面色苍白,满头大汗淋漓,就算是漫天的冷飕飕的寒风吹来也不能让他冷却。颤巍巍的双腿和几乎已经摩擦露出骨头的双手,回身看了一眼那周围茫茫云雾,还有那耸立于云雾上层的山顶,此时的他心中也有些茫然,不知道山还有多高,路,到底还有多么崎岖和遥远,就算他现在已经精疲力尽,他眼中那坚定的光芒依然让他坚持着推着上面的妹妹往上爬,妹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曾经对爹娘保证过,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妹妹的。
“吆……”
小男孩十指尽破,鲜血淋漓,甚至有的手指甲都已经脱落,脚上的草鞋也已经磨的成了光脚板,然后脚掌磨破,鲜血淋漓,可依然推着小女孩往上爬,小女孩也努力的往上爬着,手指也有的已经破了。可是,俩人还是坚持着往上爬着,为的就是爬上山顶,遇到神仙,然后求着那传说之中救苦救难的神仙收留,吃上一口大白馒头。
在世俗的传说中,神仙都是救苦救难的,大康帝国之人,家家供奉着神仙。
俩人都已经不知道爬了多高,依然没有到山顶,更没有碰到所谓的神仙搭救,小男孩只凭着心中的信念坚持着,下意识的推着小女孩往上爬。就在这时,一声嘹亮的鸟鸣响彻天地,只看山顶上一个白影一闪而至,庞大的翅膀展开来至少丈余,排开周围的云雾呼啸一声直飞天外。
“哥哥,我们快要到神仙家了,你看,那是神仙家养的大白鹅。”本来已经疲惫不堪的小女孩看到那天上飞舞的白鹤,露出充满童真的笑容,连忙对着下面托着自己的哥哥兴奋的叫了起来,可是,她却不敢回头,因为哥哥告诉她,一回头就爬不上去了。
“山下何人闯我山门?快快离去。”滚滚呵声如雷,威严如山,周围白云翻腾,一声喝问从那白云之端滚滚而来。一下子把那正准备挥舞着手臂欢腾的小女孩给吓的小脸失色,硬生生的止了下去。
“我叫康佳,来自中原大地,我和妹妹因战乱逃避至此,听说此山有神仙,特求神仙收留我们。”下方托着小女孩的男孩几乎已经麻木,本以为此山没有神仙居住,却没有想到柳暗花明,顿时让他眼前一亮,连忙报出了自己的身份。
小男孩声音不大,语气之中却充满了渴求和对幸福的憧憬。
“入我仙山,可有千金?”
“没有,我们都是孤儿,父母死在战乱之中,我和妹妹一路乞讨至此,身无分文。”
“想进我门,可有先人曾经在我山门修行?”
“没有,我家世世代代都是农民,种地务农,养家糊口,就是这座仙山,也是我们在山脚下那里听老人们说的。”
“那你可是天才资质,从小在村中习武,可曾打下基础?”
“不曾,我们村中教习说我资质驽钝,属于下下等资质,不适合习武。”
“你一无金银财宝拜师之礼,二无权势可于我等行走世俗方便,三无资质,甚至连习武都不能,你如何能够拜入我们仙山福地,世俗之人,赶紧下山去吧,我清霞山门于你们无缘。”
“神仙爷爷,请收留我们吧,我哥哥不能习武,可是他力气大,可以给神仙爷爷劈材做饭,我会刺绣手缝,可给神仙爷爷缝补衣衫,神仙爷爷,收留我们吧,求求你们了……”
“我们深山修行之人,饮朝霞,食仙露,吃山精灵果,何来做饭之说,我们穿仙衣宝甲,刀枪不入,千年不朽,何须那些世俗里的东西,两个小娃娃,赶快下山去吧,我们山门只收有缘人,尔于我等无缘,休要在此罗嗦,打扰我等清修。”滔滔威严之声翻动滚滚白云,好似从九天之上传来的洪钟之音,可是,刚才那一番问话,此番的拒绝,让趴伏在半山腰一块岩石上的兄妹二人目瞪口呆。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碰到了仙人,可是结果却是:他们不收,于我等无缘。
“神仙爷爷,妞妞给你老人家跪下磕头了,神仙爷爷,求求你收留我们吧,我们都一天没有吃饭了,神仙爷爷,我们村里人家家都有神龛牌位,大家都说神仙救苦救难,是好人,神仙爷爷,你们可怜可怜我们,收留我们吧。”小丫头一听神仙要赶他们下山,也不顾得浑身的疲惫和酸痛,一骨碌爬在了地上望着那翻滚的白云磕起了头,小小的丫头居然磕地有声,几下下去,额头一片通红。
可是那白云之上的神仙好似都回家睡觉了一般,再也没有人出声相问,更不可能收留了。
“哥哥,神仙爷爷是回去吃饭去了吗?他们还会回来吗?”小丫头额头已经磕破了皮,鲜红的血珠从额头的伤口上流了下来兀自不觉,只是双眼无神的看着天上翻滚的白云,有些茫然的询问着旁边面色苍白的哥哥,满脸的都不信,为何传说之中的好神仙居然不收留他们。
小男孩康佳不似小女孩那般的天真,他年龄虽小,可是从中原到这茫茫大山,少说也有几千里,山下各国大战不止,土地荒芜,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甚至都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了,而康佳年龄虽小,可其心智却绝对不是十多岁的那小孩一般少不更事。虽然不敢说洞察世事,却也机智过人,从刚才那番对话可知,自己没有什么让神仙看的上的东西,所以,山上的神仙不收他们进入山门,更不会好心的去管他们死活。
显然,自己被神仙拒之门外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就连神仙没有好处也不收留他们。
“早知神仙是如此,我当砸碎神龛当柴烧。”康佳看着那翻滚的云层,满脸悲愤,厉声喝问着。他有力气把妹妹送到此地,甚至支撑上仙山,寻求神仙,可是,现在他却再也没有力气把妹妹背下山去。这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神仙不相助,在加上二人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而现在康佳十指具破,那还有力气下的了这万仞仙山。康佳之所以能够在乱世之中保护妹妹生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从来不相信任何人,任何事,只相信他自己,现在把妹妹置于死地,第一次,康佳真正的痛恨自己,不该相信这神仙都是好人。
“哈哈,青霞山的伪君子听到了吗?早知神仙是如此,我当砸碎神龛当柴烧。满嘴仁义道德的神仙中人,居然会做这等见死不救之事,骂的好啊,骂的妙啊。”康佳愤怒的声音浩荡在这白云深山之间似乎在传输着心中的无比失落和无奈,然后就听到整个山头四面八方传来了女子对那隐藏云雾之中神仙的嘲笑声。
“青红妖婆,世俗大乱,流离失所之人何其千千万,我青霞山之地又如何能够收留的了,何况收不收留,这是我等山门之事,还轮不到你这等邪魔外道来此地指手画脚,如果你再在此地逗留,小心我出手把你镇压在万丈深渊之下。”白云翻滚,浩荡声音再临,好似那洪钟大吕一般,声音一出,那激荡在群山之间的嘲笑之声一下子被压了下去,对于那女子的嘲笑之声好似有些生气,转而又对中天兄妹说道:“两个世俗的小娃娃,仙魔之事岂是你等凡人所知,世俗大乱,乃是劫数,红尘如炼狱,众生皆蝼蚁,赶快下山去吧,此地不是你等应来之地。”
“终生皆蝼蚁?哼,那我试问一句,你没有成神仙之前,是不是也是众生之人。”原来听到的都是神仙多么有善心,神仙多么的慈善,可是,自己第一次去求神仙庇护,不是问自己要金银,就是询问自己是否有权势,这样的神仙那和他们县里的扒皮县太爷又有何区别。而这句“终生皆蝼蚁”更是让康佳不明白,听人说神仙也是人修炼的。修炼成了神仙就看不起凡人了吗?
第二本:《人玄天道》作者:说话蒜书
简介:
一次奇遇,李云获得了一朵红色火苗,一缕黑色丝线和一滴金色液滴。为了母亲心愿,他踏足修道。为了青梅竹马,他冲破人境桎梏。为了妖媚一族,他破玄通天。随着李云修为步步高升,一个个隐秘逐渐浮出水面,一个更大更广阔浩淼世界的大门慢慢打开。那次奇遇得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与青梅竹马的丫鬟历经重重磨难,能否终成眷属?魔门圣女一路痴痴跟随能否获得李云内心一片空间?九尾香狐能否与李云上演一段人妖之恋?妖媚一族为何为了李云甘受无边的欺压和凌辱?!……入坑指南:
茫茫仙界浩瀚无边,仙界西北,有一仙山,连绵亿亿万里的仙山主峰,高数百万丈,一道白色身影正朝着山顶急速飞驰。在他身后,一只大鸟紧紧跟随。这只大鸟翼展千丈,浑身青羽,蓝色的尖喙将近百丈,白色巨爪开合,空间都被抓破,三根红色翎毛从脑后延伸至背部。
眼见即将到达山顶,突然一阵轰轰声响,上万道各色光芒破空袭来。
青色大鸟猛挥双翅,狂风夹带着青色光芒撕裂了虚空,与来至近前的攻击撞到一起。轰隆声中,一声响亮的鸣叫震动四方,一口鲜血从青色大鸟的口中喷出,天空中,一片血雨洒下。
“青鸾!”飞速疾驰的白袍中年猛地停下身形,回头高呼。
“快走!我只能再挡住他们两击!”青鸾口吐人言,急声催促。
“马上就要到了,以你的速度,肯定能逃走,我来挡住他们!”
青鸾大声叫道:“再不走咱们都要死在这里,我守护你慕容家百万年,难道最后功亏一篑!”巨大鸟头高高扬起,暗淡的眼中陡然间两道青色光芒爆射,盯着远处隐现的人群,一股睥睨四方的气势透体而出,尽显神兽风范!
轰轰轰……
又是万道光芒攻来,青鸾奋力挥动双翼,再次与敌人硬拼一击。无数鲜血从空中洒落,其中竟然夹杂着点点内脏。
白袍中年猛一咬牙,转身疾驰。前方山顶处,一片漆黑蠕动。片刻,中年人来至近前,回身观望,正见到青鸾被各色光芒覆灭。
“慕容,照顾好我的孩子!”一声鸣叫传入耳中,白袍中年抬手擦拭眼角,刚一转身,突然间,一方金印虚空幻化,猛然落下,一下砸在他的背上。
“噗!”慕容一口鲜血先前喷出,身体扑入了漆黑之中。
上千人赶到此地,望着不停蠕动的漆黑,却是无人敢进入其中。沉寂了片刻,一个面色惨白老者迈步而出,细长的双眼中,如毒蛇一般的光芒接连闪烁,阴声说道:“哼!你跑不掉的!沉仙玉佩必将落入我手!”话音落下,一步迈入那片漆黑。
……
湛蓝的天上飘着丝丝白云,天空下低矮的小山一片郁郁葱葱。初夏的清晨绿色妆点了整个天地。山脚下有二十多座小院,错落有致地组成了一个小山村。村头池塘里的荷花含苞欲放,池塘边柳条随风摇曳。几户早起人家的院子里升起了袅袅炊烟。一片安静,宁谧的世外桃源景象。
“吱”开门声从村中一个院落中响起。不同于其他院子的泥墙土瓦,这户青砖砌墙琉璃瓦,朱红大门镶铜钉的人家明显家道殷实。
年仅八岁的李云从门中闪出,清秀的面容带着一丝谨慎,如幽泉般黑白分明的双眼中满是警惕。小心地左右看了看,飞快向村后的小山跑去。
“少爷,等等我!”一声娇呼从院中传出,一个五六岁大小,粉妆玉琢的小女孩跑了出来。红润的小脸上,耳边垂下的两绺发丝向后飘荡,跑动中,微张着鲜红的小嘴嘘嘘低吟。
李云吓了一跳,赶紧停下脚步,转身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轻声说道:“小声点摘星,被成叔听到就惨了,你放心,我一定把小鸟给你赢回来,快回去吧,别让成叔发现了!”
摘星停在李云身前,撅着小嘴,委屈地看着李云,细声道:“可是,人家想和你一起去吗!少爷每次出门都带着奴婢的。再说……再说少爷不在家,如果成叔问起,人家该怎么……”越说声音越小,本就氤氲迷蒙的眼眸中水汽渐大,眼泪仿佛随时都会落下。
李云心中一疼,一边手忙脚乱地给摘星擦拭眼泪,一边急声解释道:“摘星你别哭啊,你听我说,正是因为咱俩天天在一起,所以你在家成叔才不会怀疑,如果成叔问起,你就说我在房内读书即可。再者,少爷我是去打架,你跟着,我反而放不开手脚。”李云一边哄着摘星,一边瞄着自家大门。“摘星听话,少爷保证,以后不管到哪都带着你好不好,快回去吧!”
“那你要小心啊,要是打不过的话就赶紧跑回来,大不了人家小鸟不要了。”摘星抹了抹眼睛,有些不放心地说道。
“少爷的本事你还不知道?”说着,将一脸不愿的摘星推回了院门,转身一溜烟跑了。
村后的小矮山名叫翠屏,顾名思义,这矮山就像一扇翠绿色的屏风,将山脚下的村庄挡在身前。
李云的速度很快,不大会儿功夫已经到了翠屏山半山腰的一处空地。此时空地中已经聚集了十多个孩童,这些孩子大的十二三,小的七八岁,正在那里大声喧哗。
“狗子哥,李家少爷怎么还不来?”
“这还用问!当然是害怕大牛哥,不敢来了!”
“可听我爹说,李少爷的武功可高了,怎么会怕大牛哥呢?”
你一言,我一语,场面十分杂乱,这些孩子虽然都是嗜睡的年纪,但由于有感兴趣的事情吸引,所以每一个人都是神采奕奕。
“看,李少爷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十几个孩子立即噤声不语,场面一下子静了下来。
一见李云到来,人群中个子最大的一个迎上前来:“李云,你现在才来,我们都等你半天了!”说话的男孩大约十三岁,比李云要高出一个头,皮肤很黑,一脸憨厚的样子。
李云双眼一瞪,大声道:“废话少说,大牛,把抢我家摘星的小鸟还回来!”
大牛微微一笑,憨厚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狡黠,“嘿嘿,李家少爷,你好不讲道理,明明是我抓到的,怎么就变成你家摘星的了?”
“那只受伤的小鸟是我们先发现的。”
“谁能证明是你们先发现的,我身后这么多伙伴可都能证明是我先抓到的。是不是狗子?”大牛说完,一脸得意地回头问了一句。
“就是就是,明明是大牛先抓到的,我们都能证明。”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回答道。
他话音刚落,一群孩子都聒噪起来:“没错,我们都能证明,就是大牛先抓到的。”
“你们撒谎!”李云气得脸色都有些潮红。
“我一人撒谎,难道我们这么多人都撒谎不成。”大牛说话间,脸上的狡黠消失不见,憨厚之色却是更见浓郁。
李云毕竟只是个八岁大的孩子,虽然生于大户人家,又天资聪慧,但与外面接触得少,论心计还无法与十三岁的大牛相比,忽略了发现和抓到完全说的就是两回事。
“就算你先抓到,那又如何,我们昨天说好的,今天比武,我要是赢了,小鸟就归我。”李云不甘示弱。
“嘿嘿,李少爷,我说的是比试,可不是比武啊。”
李云一愣:“比试不就是比武吗?”
“谁跟你说是比武了,整个翠屏村哪个不知你李云天资绝顶,悟性惊人,年仅八岁就已经到了练皮巅峰,半只脚迈入了锻骨,跟你比武,我才没那么傻呢!我要跟你比的是捕猎,咱们翠屏村世代捕猎为生,今天谁先捕到猎物就算谁赢,而且要到翠屏山后的连绵山中去捕。”
李云此时才明白过来:“原来被大牛这厮下了套了,我真笨,怎么就没发现他的话里有问题呢。去吧,不行,我从来没有捕过猎,再说时间太长就会被成叔发现,我倒无所谓,但是摘星肯定会被责罚。不去,摘星的小鸟就泡汤了……”
看到李云漠然无语,左右为难的样子,大牛火上浇油:“怎么,不敢啊,那就算了,你李家少爷也不过如此,走了狗子,回家烤小鸟吃”说完哈哈大笑,扭头就要往回走。
李云猛地上前一步,急声说道:“等一下,谁说我不敢了,比就比,我还怕你不成!”连大人有时都受不得激,更何况是八岁的孩子。
大牛转过身,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计谋得逞后的喜悦,笑着说道:“好,我就说嘛,哪有李云害怕的事,既然如此,我也把话说明白,今天不管谁输谁赢,这只小鸟我都会给你,但是如果你输了,我要你那把寒光匕首。”
李云略微沉吟了一下,转手从怀中掏出了一把蛇皮鞘匕首。说道:“这把匕首是成叔送我的生日礼物,是我心爱之物……但我既然答应与你比试,就不会反悔,我倒要看看你有何本领,能赢得这把寒光匕首!”说话间右手向外一抽,只见一汪寒泉离鞘而出,映着阳光冒出丝丝寒意,一道血槽从刃尖下方直通刃底。
大牛眼都直了,圆睁的双眼仿佛将要凸出眼眶,所有人都看出了他目光中的期待之色。直到李云收匕入鞘,大牛这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收回。
“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两人说罢,相互拱手,同时向翠屏山后的连绵山脉奔去。
“狗子哥,你说大牛哥和李少爷谁会赢啊。”这时一个七八岁的小孩问道。
狗子回答道:“当然是大牛哥了,一个多月前,大牛哥已经开始跟着他爹进山捕猎了。你别忘了,大牛他爹可是咱们村里的第一猎手。而且昨天晚上大牛哥就已经进山布置了陷阱,你说李云能赢吗!”
“啊!那大牛哥不是在作弊吗!”小男孩一脸惊讶。
“嘘!小声点铁蛋,咱们可是跟大牛哥一伙的。”
“噢!可是他们会不会碰到猛兽啊?听我娘说连绵山里还有妖兽呢!”
狗子一脸的不耐烦:“连绵山广阔无垠,不知多少万里,他们去的只是边缘,根本没有碰到猛兽的可能,咱们村的猎手那一次猎到猛兽不都是要去个把月,妖兽?那只是个传说,咱们村十几辈人都没听说谁遇到过。”
“噢!那……”
狗子和铁蛋喋喋不休时,李云和大牛已经到了连绵山脚下。
“进山之后你我便分开,一个时辰之后回到此地,谁捕到猎物谁赢,如果咱们两人都捕到的话,那就谁先回来谁赢。”说着,大牛伸手指向前方:“别说我占你便宜,从这里上山之后,坡势平缓,有一片七八里左右的草场,再往前就是一片密林,到了密林边缘就不能再往前走了,会遇到猛兽的,就这一片草场之内也是野兔,山鸡随处可见。”说完率先向山上跑去。
李云紧随其后,心说:“这大牛虽说为了寒光匕首给我设了套,不过倒也算是光明磊落。”
上山之后,两人左右分开,各自而去。
李云边走边找,心中想道:“凭我的武功伸手,定能比大牛先抓到猎物。”
可一炷香的时间已过,李云发现这里并不像大牛说的那样,野兔山鸡随处可见,放眼望去,眼前除了野草还是野草,别说野兔,连根兔子毛都没有。
不由得,李云心中怒气腾升,暗骂道:“大牛!你这混蛋居然骗我,一会儿就是你赢了,我也不给你寒光匕首……还要把小鸟抢回来。”心中发狠,却也并不放弃,依旧在仔细寻找。
正在这时,一声呼喊突然传来:“李云,快跑!”
李云回过头,只见刚刚分开不久的大牛正在飞快地向自己跑来。眉头一皱,李云心中疑惑:“这厮刚骗了我,还要过来看我的笑话吗?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不像啊!”
陡然间,李云的瞳孔骤然一缩,只见大牛身后竟然有一只青狼在追赶。青狼李云见过不少,村子里的猎手们经常猎到,但跟那些青狼相比,这只足有普通青狼的一倍大小。
看着眼冒青光,口中流涎的青狼向自己这个方向冲过来,李云整个人都呆住了,脑中满是恐惧,手脚发僵,眼中青狼露出獠牙的恐怖嘴脸不断放大。
就在李云惊呆的功夫,大牛已经奔到眼前,一把拽住李云,大声喊道:“快跑啊,别发愣啦!”
李云如梦方醒,一下子回过神来,虽然心中依然恐惧,手脚仍旧有些发僵,但却是可以迈步跑动了。
大牛拽着李云,头也不回地向前狂奔。不知多久,感觉背后已经没有了动静,两人这才回头观望,发现已是不见了青狼的踪影。两人一口气泻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李云本就发软的双腿,此时更是连抬都抬不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李云喘着粗气对大牛说道:“谢谢你了,大牛!你可真厉害,一点都不害怕,我刚才都吓得不会动了,要不是你拉我,我一准被狼吃了。”
“没什么的,我一个月前就已经和我爹进山捕猎了,还亲手杀死过一只重伤的青狼呢!你别看这只青狼个大,可我发现它身上有血,前腿还有点拐,肯定身上有伤,追不上我们的!”大牛得意地说。
“不是说,这里没有猛兽吗?你是怎么发现它的,还有啊,你说随处可见的野兔和山鸡,我一只都没看见。”
“野兔和山鸡当然都是被这青狼吓得躲起来啦,这只青狼这么大,我看肯定是一只狼王,在争夺王位时失败了,被赶出了狼群,它受了伤,连我们都追不上,更别说追别的野兽了,就只好跑到连绵山的边沿找一些小动物吃,我看到它时,正在吃我陷阱里的野兔呢!呃……”大牛拿手捂嘴,却为时已晚,心说:“完了,卖弄过头了。”
果不其然,李云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腿上酸软的感觉瞬间消失。“好啊,我说你怎么要跟我比捕猎呢,原来你作弊!”
大牛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对不起啊,下个月我就十四岁了,要正式加入猎人队,我想找一把好一点的随身武器,就把主意打到你身上了。匕首我不要了,你可千万别把这件事告诉我爹。”
李云沉吟了一下,看了看大牛那有些发苦的脸,笑了起来:“哈哈,大牛,你也有求我的时候啊,我决定了!”
大牛苦着脸:“你到底想怎么样吗?一会儿回去,我就把小鸟给你送过去,这总行了吧!”
“我决定,下个月初一,在你加入猎人队的仪式上……把匕首亲自送给你!”
其实,李云见到大牛为了通知自己,宁可置身险境也没有往山下跑,对大牛的愤恨已经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只有对大牛的认可和感动。虽然李云和大牛一直是对立的两方,但那是由于身处两个不同的阶层所造成的,普通人家的孩子和富人家的孩子很难玩到一块,毕竟所处环境和接受的教育都是有差别的。可再怎么样,这也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有可能为了小利而算计,为了颜面而争斗,一旦遇到性命攸关的大事,山里人淳朴善良的本性就充分体现了出来。
大牛猛地窜起,一下把李云扑倒在地,搂着他打起滚来:“好你个李少爷,快吓死我了,不过真的要谢谢你,哈哈哈哈……”
笑闹中的他们谁都没有发现,身后不远处,一双冒着青芒的冰冷目光,正死死地盯着他们!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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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吸血妖姬》作者:梦落碧天
简介:
一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男性穿越到异界重生成一只小小吸血鬼的故事,而且这吸血鬼还是雌的。 ************ 变身百合小说,不喜勿进。……入坑指南:
奥丁帝国的汉克城号称米兰大陆贸易市场的罂粟花,这里聚集着各国各地的商业精英,可能够在此地做到真正全身而退的人,往往不超过百分之一。一夜之间,要么家贫如洗,要么一富永逸,身为后者的几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在绝对利益的驱使下,大部分商人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机运。
运气是不可捉磨的,机会却是自己创造的。在汉克城有着这么一种说法:当汤姆逊家族的人坐着琉璃装饰的马车行过街道时,你若趴在地上装狗叫而能引起汤姆逊家人的轻笑,当第二天的黎明到来之前,你已成为米兰大陆上有名的富豪。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张,可也说明了汤姆逊家族在汉克城享有的绝对地位。
今夜,当冷冽的风刮到汉克城的上空,洁白的镰月在黑云之上洒下了孤清的银芒。
在汉克城靠着尼尔河的边上,十多个面色较显苍白的年轻人正围着篝火高声的议论着汉克的哪个姑娘最漂亮、哪家酒吧的服务员更性感、还有哪个姑娘样子特别风 骚,和她在寒冷的夜晚相互取暖绝对不会超过三十卢比……
“啊!”从身后那幢豪华到极致的别墅里传出一声尖叫,打断了年轻人的激情讨论。
“哈哈,这次让我先猜猜,肯定是二小姐把大小姐的血瓶给打碎了。”其中一个非常精神的短发小伙迅捷地跳了起来,指了指身后的别墅,说话的样子看起来很有自信,但他的话语还是遭到了质疑。
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摸了摸下巴,带着一种夸张的口吻说道:“不不不,我觉得这次应该是二小姐把大小姐新买的菲尔娃娃给撕成碎片了,老天,听说那个制作菲尔娃娃的厂家在前几天已经倒闭了,菲尔娃娃在米兰大陆再也买不到了。”
“买不到?亲爱的伙伴,你认为在米兰大陆上还有东西是主人也买不到的?”先前那个短发小伙对着年轻人努了努鼻子,和其他人轻声嘲笑着伙伴的愚蠢,这就是质疑他话语的代价。
“彼得!娃娃买不买得到和大小姐的尖叫声又有什么关系,有一次大小姐还被二小姐抓的小耗子给吓得差点拆了整座别墅。”被其他人嘲笑的滋味并不好受,最起码,这个年轻人本是苍白的脸上已被染成猪肝色。
“五个银奥义。”短发小伙将右手打开放在年轻人的跟前,盯着对手的眼光中带着明显的嘲讽。这种赌局他们已经经过很多次了,不过五个银奥义的赌局似乎有点颇大了。
“加倍!”也许不甘、也许想找回面子、也许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血性,总之,年轻人以更加犀利的眼神回应着短发小伙的挑衅。
“很好,成交!你一定会后悔今晚的任性。”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不过,我想从明天开始,有个人将在一个月内再也无法同我们一起去享受酒吧姑娘的热情了。”
终于,两个年轻人在其他伙伴的公证下达成了初步的协定,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明天的到来了,别墅里的仆人会很清楚地告诉他们昨晚所发生的一切琐碎杂事。
……
“该死的米兰达!你竟然又打破了我的血瓶,那可是五彩灵鹿的血啊!”一个穿着黄色鹅毛衣的金发小女孩赤着双脚蹲在地上,一阵夜风从正对着的窗口处吹了进来,将小女孩前额的卷发撩了起来,复又盖在了那双正心疼的蓝眸上。
“如果不是五彩灵鹿的血,我还不想摔那个玻璃瓶呢。”就在金发小女孩的身前,另外一个黑发如镜的小女孩正背靠着窗台,笔挺的秀发一直垂到地上,眼里的蓝宝石正倒映着天上的镰月。
“米兰达!”先前的金发小女孩缓缓地站了起来,而蓝色的眸子此刻正诡谲地转变成血红,“在你刚出生的那时候,我就该把你淹死在比诺尔大海、摔死在达克戴悬崖,或者干脆把你交给光明教廷的死老头们!”这里的比诺尔大海是米兰大陆最大的海洋,而达克戴悬崖则号称米兰大陆的无底深渊。
“喔喔喔,想不到我亲爱的姐姐竟然会说出如此令我伤心的话,我把那瓶子摔破主要是为了姐姐好啊,玛莎阿姨说了,喝了过多的灵血会导致身体发胖,而姐姐现在的样子都够可怕了,要是还变胖,天啊!”米兰达用手捂住天灵盖夸张地叫道,而贼兮兮的眼光也上下打量着金发女孩。
“去——死——吧!”金发女孩紧咬着牙齿,鲜嫩的丹唇两边却露出了两颗触目惊心的獠牙,而当挤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金发女孩已朝着还在作着无辜状的米兰达冲了过去。
“哇!姐姐又要欺负我了!”米兰达怪叫一声,却同样张牙舞爪地朝着金发女孩扑了过去,蓝宝石一样的眸子也闪烁起阵阵血光。
……
“该死的米兰达!快放开我的手!”先前还凶狠异常的金发女孩此刻却被米兰达钳住双手,压在了身下,凌乱的屋子里碎了一地物品。
“嘿嘿,是姐姐先挑起战斗的,现在被我擒住了,是不是该受到一些惩罚呢?”样子看起来才十岁左右的米兰达,此刻的血眸中正闪着一股邪恶的光芒。
“你……你又想怎样?”金发女孩彻底的乖巧了,看着米兰达的眼神中已变得飘忽不定,那怯怯的样子让人分外爱怜。
“亲爱的姐姐,你说我又想怎么样?”米兰达伸出粉嫩的丁香小舌轻轻舔了舔那淡粉的下唇,在金发女孩略带惊恐的眼神中凑过头来。
“你……你又想……”金发女孩的身体已不可遏制地颤抖了起来,以前记忆中那好几次刻骨铭心的画面已一幅幅再次展现在她的脑海里。
“嗯……姐姐的身上还是那么的香呢。”米兰达将琼鼻埋在金色的瀑布下,用力地呼吸着,而后,鼻子如小狗般开始往下嗅探,最终在金发女孩的鹅脖上停了下来。
“不,不要,别玩了,米兰达……”金发女孩惊恐地说着,手脚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可始终无法挣脱米兰达的双手。
“不是姐姐先开始玩的吗?”米兰达无辜地睁着双眼看了身下的女孩一眼,接着伸出舌头在金发女孩的脖子上轻轻地舔着,而随着米兰达一遍遍地舔舐,金发女孩已停止了徒劳的挣扎。
“姐姐,我来了哦。”米兰达当然察觉到身下金发女孩的动作,稚嫩的脸庞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洁白的贝齿中已探出两颗雪白的獠牙。
“啊!啊……啊……”当獠牙从雪白的脖颈上带出朵朵血花之时,金发女孩不禁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可过得片刻,金发女孩的眼眸已开始迷离,而苍白的脸上njrsa.cn也透出了朵朵红晕,在这个房子中只留下一声声充满情欲的喘息和地板上那深深的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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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本:《邪仙》作者:抒逸
简介:
黑暗,无尽的黑暗中,我看见了一点光亮,彷恐中的我看见了一丝光明,我飞快的向那点光亮奔跑,奔跑,我怕极了这黑暗,我想要光明。奔跑着,奔跑着,终于,我离那点光明越来越近,慢慢的,那丝光亮渐渐的变大,变亮,亮了,亮了…… 一个圆圆的,散发着炽热光芒的物体出现在我眼帘,我记得那是太阳。当我看见太阳后,渐渐的,全身传来阵阵疼痛……入坑指南:
黑暗,无尽的黑暗中,我看见了一点光亮,彷恐中的我看见了一丝光明,我飞快的向那点光亮奔跑,奔跑,我怕极了这黑暗,我想要光明。奔跑着,奔跑着,终于,我离那点光明越来越近,慢慢的,那丝光亮渐渐的变大,变亮,亮了,亮了……
一个圆圆的,散发着炽热光芒的物体出现在我眼帘,我记得那是太阳。当我看见太阳后,渐渐的,全身传来阵阵疼痛……毅志力超强的我努力的挣扎着起身,放眼看着这陌生的环境。阵阵的海浪冲上沙滩上,海水不时的触摸着我的脚,可是早已麻木的身体是感觉不到的……看着身上破烂不堪,再看看前面一片沙滩前是一片椰子林。我咬着牙支配着自己疲惫的身体慢慢的向那椰子林走去……
看见那椰子树上绿幽幽的椰子,干涸的嘴唇蠕动着,我卖力的向一颗椰子树走去……
终于,我使尽了全身的力气走到了椰子树下,疲惫的身躯顺着树干慢慢的滑下去……当身体恢复了一点力气后,我抱着手腕粗的椰子树猛烈的摇晃了一下,力气被抽空的我顿时又摔倒了,“砰”面前的沙地上落下一个熟透的椰子。
此时没了一丝力气的我,看着那椰子没有一丝办法,那种想吃却吃不到的感觉,真是操蛋!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太监,一个美女脱光了衣服赤裸在你面前让你干,你啥感觉??现在我就像一个太监,那个椰子就是个美女,我只能摸摸椰子,却怎么也使不出力气把它打开……
闭上双眼,靠在椰子树上,恢复着身上的力气。不知过了多久,总算是感觉到有了一丝力气;捏死拳头,“砰”的一声击在了椰子上,顿时感到冰冷的几滴液体喷在脸上,感觉手进入了温凉的状态中,不知哪来的力气,我抱起椰子便从敲碎的洞处涉取着香甜的椰子汁,干涸的嘴中顿时感到一片清凉,这股清凉顺着喉咙滑入肚中,然后从肚子中蔓延全身,那股清凉的爽快像是久违的老朋友一样让人喜欢……
喝光了椰子汁,然后又掏光了椰子肉,消化了一会儿后,便感觉全身的力气恢复了三分之一。此时我如同一个新获生命的人一样高兴,可是忽然想到在爆炸中来不及逃生的大炮,我的心顿时一阵抽搐,悲伤的神色不言而语。南明,北文乐,你们怎么样了?你们逃出来了吗?我的兄弟们啊…………
滚烫的泪水滑过脸庞,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罢了。
死去的人已经是过去式,活着的人就该好好活,我要振作,好好的活着。抹掉泪水,起身踏步向前走……
走过椰子树林后,看见两颗椰子树之间连接着一根绳子,上面晾晒着衣服。旁边有一个小木屋,估计是看林子的人住的。我看着自己泼辣的衣服,苦笑一声,看来要做一次贼了……
偷了一件上衣和短裤后,悄悄的越过木屋来到了木屋后面的公路上,沿着公路走了一段路程便依稀看见了高楼耸立的大厦,沿着公路一直走,进入了熙熙攘攘的,交通堵塞的繁华街道……走了有一个多小时了,力气已经消耗一空,现在急需一点食物来补充能量,摸着空空的口袋只能看着“肯得基”店吞口水……
想去找一个工作,可是连生份证都没有,其他的证件就更别提了……摸着饥肠鹿鹿的肚子,很是无奈。
早知道这样我就应该多弄几个椰子了,这样还能扛一扛……唉,还是到处走走吧,我不相信我罗风会就这样被饿死……
当走到一个饭店后厨门口的时候,一群衣服破烂的流浪汉围在那里,走过去一打听才知道,过一会儿就会有剩菜剩饭端出来,这是一些慈善的饭店老板为了积德,所以就会每次把剩菜剩饭用来救济流浪汉……
等了一会儿,三个服务员一个端着一盆米饭,一个端着一盆混杂在一起的剩菜,另一个端着一盆碗筷。那群流浪汉看见那饭菜后,眼中冒出贪婪的目光,吞口水的声音不绝的想起,那三个服务员鄙视的看着这群流浪汉,眼中闪过一丝厌恶,放下东西后便转身走了。那群流浪汉便围着饭菜盆子开始了扫荡,好不容易强了一碗饭后,狼吞虎咽便消灭干净了,一大碗饭菜下肚后,顿时感觉舒服无比,满足的打了个饱隔,丢下了饭碗便转身走了……
漫无目的的逛着,不知不觉走到偏僻的郊区中,突然一声叫喊“抓贼啊!”,我寻声望去,见一个骑着摩托车载着一个人,后边的人手里抓着一个手提包,身后一个漂亮的美妇指着骑着摩托车的人大喊着……不是自吹,我本就是一个乐于助人的,看见这等事怎会不出手呢?当摩托车快从我身边过去的时候,我一个跃身扑倒了骑摩托车的两个人,因为摩托车舒服不怎么快,所以没怎么摔伤。从那个抢匪手中夺过提包后递给了那个追上来的美妇……
“先生,太谢谢你了”那个美妇感激的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感激道。
“呵呵,举手之劳而已”第一次和女性接触,脸上火辣辣的,很是不好意思……
“先生,要不是你…………”待她还没说完,我一个转身飞身踢倒准备逃走的两个人。“哎吆”两人哀呼一身倒在地上呻吟着……
“赶紧打电话报警”我转身对那个美妇说道……
“哦哦”那个美妇慌忙的从手提包中拿出手机抱警了……
我提着两个毛贼一人给了一拳,两人蜷缩在地上哀嚎着……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美妇微笑着问道……
“我叫罗风”
“我叫温碧霞,你把手机号给我吧,改天我请你吃饭”温碧霞温柔的笑脸真是迷人……
一听她问我要手机号,顿时我就郁闷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尴尬的说道“那个,我手机,钱包和各类证件都丢了”
“啊?那你在哪里工作啊!改天我去找你,请你吃饭感谢你”温碧霞道。
“那个,我失业好几天了”我只得撒谎了。
“强哥这里真是世外桃源啊!”罗风看着幽静别致的带着浓浓古风的花园,上由赞叹道……
“呵呵,有时候我真想隐居,但是却没有机会啊!”张志强感叹道……
“呵呵……”罗风笑着没答话……
“老爷,酒菜已经准备好了!”这时一个佣人前来说道……
“恩”张志强和罗风来到了餐厅……
“来,我敬罗兄弟一杯!”张志强举杯道……
“应该是我敬强哥才对的!”罗风道……
“呵呵,都一样!”说着张志强碰了一下罗风的酒杯一口干掉……
罗风也不含糊,一口干掉!
旁边的佣人给两人满上了酒……
“罗兄弟准备如何对付飞车党啊!”张志强问道……
“呵呵,我准备和飞车党硬拼!”罗风觉得应该给张志强交个底,不然张志强怎么放心把五千万放心的交给自己?
“哦?不知罗兄弟依靠什么?”张志强微微露出惊讶之色……
“呵呵,请强哥不要怪罪,到时候便知道了!”罗风自信满满的说道……
“好!”张志强看着罗风那自信的神色心里已经把五千万放心的交给罗风了……
“谢谢强哥的信任!”罗风笑道……
“哈哈,罗兄弟做事我放心!”张志强笑呵呵的说道……
“为了强哥的对我的信任,我敬强哥一杯!”罗风举杯道。
“呵呵…………”张志强举杯一口干掉!
“罗兄弟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做毒?”张志强是笑非笑的问道……
“呵呵,只要能赚钱的,我都有兴趣!”罗风笑道……
“罗兄弟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做?放心,利润绝对不会低的!”张志强道……
“和强哥合作还怕吃亏吗?呵呵…………”罗风道……
“呵呵,一年五百斤吃的下吗?”张志强笑呵呵的道。
“要做就做大点,一年一千斤!”罗风道……
“好!有气魄!”张志强带着欣赏的眼光看道……
“呵呵…………”罗风笑道……
“来,合作愉快!”张志强举杯道……
“呵呵,合作愉快!”罗风微笑着举杯道……
“来,罗兄弟来尝尝这个台湾产的鲍鱼!味道很鲜美的!”张志强道……
“恩,味道果然不错!”罗风吃完后暂不绝口。
“呵呵,在来尝尝这个…………”
“强哥的厨师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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